各系、处、室: 为了合理、有效、规范地使用国家资金,针对学院目前超预算支出增多的现象,根据教育部委派的高校资金安全互查小组的审计建议,要求我院对超预算支出行为加强事前监控。 为此,经9月20日院长办公会决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所有拟追加预算支出均需填写《中央音乐学院拟追加预算支出申报审批表》,事先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签字(其中一次性追加超过1万元的,需报院长批准)才允许报销。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音乐学院部门超预算业务申报审批表见下页(注:下载后请用A4纸打印)
计财处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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