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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学费交费须知
发布日期:2008-06-16 来源:作者:

各位同学:你们好﹗

今年我院仍采用通过银行划款方式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为保证您在新学期开学后能及时办理注册、住宿手续,请你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于2008820日前将学费、住宿费等存入学院已发给你的“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内。如无故不按时交费按有关规定将不予注册。

一、应交费用

1、学费:学费标准因不同专业不同年级有所不同,请参照后附学费标准一览表,二专业学费标准为所对应专业、年级学费标准的50%。已贷款的学生按学费标准减6000元。

2、住宿费标准:每学年每生750

3、中国银行的要求,“中国长城电子借记卡”内最低应留余额10元人民币。

所存金额应包括学费、住宿费、银行卡内必须留的10元余额。

二、其他注意事项

1、计财处通过银行将于2008821只办理一次从个人账户划款到学院账户的业务,请务必在2008820将全部资金存入银行卡中。

2、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免学费者必须将住宿费存入银行卡中。

3、建议北京市以外的学生在当地先将现金存入本人当地的中国银行存折中,再转账存入学院发的银行卡,可节省银行手续费。

4、如需获知“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如何使用可在学院网站计财处公告栏查阅《银行卡使用注意事项》

 

 注:附件——2008年老生收费标准明细表

 

 

 

中央音乐学院计财处

                           二○○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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