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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职责 |
| 发布日期:2005-06-27 来源:中央音乐学院作者:中央音乐学院 |
一、部门职责: 组织部是党委主管干部工作和组织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组织路线。按照上级机关有关组织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院党委的决议要求,从学院的实际出发,调查研究有关组织建设方面的情况,制定开展组织工作的计划及实施措施,经党委批准后贯彻落实,为完成学院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2、认真抓好学院中层领导班子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中层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做好中层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配备和换届工作。做好中层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使用、教育等工作。 3、按照党章和上级组织的要求,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探索新时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 4、负责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协助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党风党纪教育检查工作。 5、做好党校工作。充分利用党校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中青年学术和管理骨干以及广大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开展党建研究。 6、负责党的组织和党员统计及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 7、受理干部、党员的申诉、来信来访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如协助筹办学院党员大会,做好区县、市和全国人大代表、党代会代表的推荐审查工作。 二、岗位名称:组织部部长(兼党校副校长) 岗位职责: 1、在党委领导下,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学院改革发展对部门工作的要求,对组织部全面工作负责; 2、了解本院及重点高校组织工作的动态与信息,组织制定组织部工作规划、阶段工作要点并负责组织实施,提交工作总结报告; 3、主持召开组织部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部内重点工作,起草或修改主要工作文件,制定和完善部内岗位责任制; 4、主持日常工作,上级来文阅处及组织部主要报、发文审批,完善组织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5、做好系处级领导班子换届、充实和调整工作,定期组织对系处级干部的考核; 6、做好干部考察、选拔、培养工作,建立和健全后备干部制度; 7、制定党校教育计划和各类培训方案,将党校建设成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基地; 8、抓好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工作,定期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考核; 9、组织开展党建调研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组织部、统战部干部职责: 1、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及时传送各类有关文件及组织部工作、统战工作的通知;收发信件、报刊、备用办公用品,接待并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和印章使用管理工作; 办公室日常行政业务。 3、做好党员思想教育与党员管理工作,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 4、定期组织“组织史资料汇编”工作; 5、负责党员、中层干部、民主党派数据库的建设与维护、相关报表与统计; 6、进行组织部、统战部网页建设与相关维护; 7、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 8、提交本岗位年度计划与工作报告,要求有新的思路,新的工作举措与创新性工作成果; 9、完成组织部长、统战部长交办的任务,及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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