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管理的相关精神,我所正式向海内外征招“开放研究项目”,欢迎志愿者踊跃应征。有关事宜如下。 一、 课题级别 重点基地的“开放研究项目”分为“计划项目”和“自报项目”,均属于教育部(省部级)课题。 二、 课题内容 参照教育部的科研规划,提倡针对音乐各领域的重要理论或实践问题进行选题,提倡创新性、拓展性的研究。 三、 课题经费 “开放研究项目”资金自筹,纳入我所统一管理。资金数额应与课题相称。资金管理办法请参阅我所《管理手册?开放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条例。 四、 课题申报 每年2月28日前为申报时间,可从本网页下载“课题申报表”,填写后邮寄我所,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我所电子邮箱。经我所学术委员会审议,报教育部审批,通过者由我所发出正式立项通知,并与我所签定“专职(或兼职)研究人员聘用合同书”。 五、 研究时限 开放课题的研究一般为2-3年。因故未能如期完成者,应在原定的结项日期前1个月向我所提出延期申请,经审批后执行。 六、 相关管理 凡在我所立项的开放课题,其成果(阶段性成果和结项成果)发表时,专著或研究报告类应在封面显著位置注明“教育部人文社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项目”字样;论文应注明“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研究所专职(或兼职)研究人员”身份。 以上各条款及其他事宜具体参照附录《开放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研究所 200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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