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乐方向(含歌剧表演方向、音乐会演唱方向)及民族声乐表演方向主科成绩计算方式:演唱成绩(占99%)+“新谱视唱”成绩(占1%)=主科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提琴制作方向主科成绩计算方式:“制作”成绩(占60%)+“乐器演奏与面试”成绩(占40%)=主科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注:主科成绩分数线参见《中央音乐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拟录取办法》
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