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中央音乐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音乐人才。
二、学习形式、招生专业方向及招生计划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招生专业方向详见“2026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相关附件”。
招生计划详见“202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最终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并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考试实际情况及专业需求进行调配。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报考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及我校的招生简章和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2. 报名时,“报考点”请务必选择“1145中央音乐学院”考点。
3. 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4. 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注: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缴费成功后,考生还须在我校考点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5. 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6.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教育部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7. 报考我校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8.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1145中央音乐学院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我校官方网站、研招网信息提示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网上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我校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报考点的公告。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中央音乐学院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按中央音乐学院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21日。
初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
考试科目:见“2026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相关附件”。
六、复试录取
复试拟定于2026年3月下旬进行,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加试对象及加试科目详见“2026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相关附件”。
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外,原则上招收少数民族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具体招生数量以教育部下达的国家计划为准。
学校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按“双选制”确定导师。
七、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学习与学位授予
学制:3年。
我校不开设共同课日语、俄语、和德语课程,学生须在就读期间考取“外语免修资格”(https://www.ccom.edu.cn/info/10751/189941.htm)或以英语作为外语必修课获得规定的学分。
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音乐会)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九、考试费用
考生的报考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自理。
十、学费及住宿费
(一)学费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3.原则上按学年收取。在校生若学籍变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计退部分学费。
(二)住宿费
硕士研究生住宿条件均为四人间,住宿费:900元/人/学年。因床位有限,以下同学原则上应走读:在京单位定向就业学生、北京生源及在京有住房的同学(居住地确实较远的同学,可在开学后上交材料申请住宿,学校根据床位情况按照由远到近的原则予以安排)。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电话:010-66425586
联系邮箱:ccomyz@cco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