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中央音乐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职业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学术型音乐人才,以及具有卓越专业技能与创新能力,能胜任音乐创作、表演、教育及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形式、招生专业方向及招生计划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招生专业方向详见“2027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相关附件”。
招生计划详见“2027年统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本年度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并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考试实际情况及专业需求进行调配。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简化考生报名程序,推进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后一并提交核验材料,完成“一站式”报名。
1.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选择“1145中央音乐学院”考点。
(3)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对于校验不通过的,须先根据提示原因,检查学历(学籍)注册信息及报考信息是否准确。若因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使用国(境)外学历报名等导致学历(学籍)校验不通过,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我校考点公告要求提交材料,并按照审核要求在10月31日中午12:00前及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的,将予以审核不通过。
(5)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外,原则上招收少数民族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6)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教育部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自202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整合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7)报考我校的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应于报名阶段与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8)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考点审核
10月26日至10月31日,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请考生在此期间密切关注通知信息。对于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请按照审核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补充材料,考生提交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中午12:00。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的,将予以审核不通过。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20日。
初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
考试科目:见“2027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相关附件”,初试各科目均为笔试。
六、复试录取
复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加试对象及加试科目详见“2027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相关附件”。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学习与学位授予
学制:3年。
我校不开设日语、俄语和德语公共课。以该三门语种为初试外语科目的考生,就读期间须考取“外语免修资格”(https://www.ccom.edu.cn/info/10751/189941.htm)或以英语作为外语公共课修满规定学分。
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音乐会等)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考试费用
考生的报考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自理。
十、学费及住宿费
(一)学费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3.原则上按学年收取。在校生若学籍变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计退部分学费。
(二)住宿费
硕士研究生住宿条件均为四人间,住宿费:900元/人/学年。因床位有限,以下同学原则上应走读:在京单位定向就业学生、北京生源及在京有住房的同学(居住地确实较远的同学,可在开学后上交材料申请住宿,学校根据床位情况按照由远到近的原则予以安排)。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电话:010-66425586
联系邮箱:ccomyz@cco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