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曲系、音乐学系、电子音乐作曲方向初试成绩见附件。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初试成绩复核仅限于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错分、登错分等,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复核由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人员进行,考生本人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查阅试卷。
1.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4月20日14:00,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流程:考生下载《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并务必本人手写签字后,将身份证原件正面放在纸质版复查表的规定位置,手机拍照。然后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成绩复查申请表》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