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学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试原则
1.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按需择优选拔,强化科研创新潜质与艺术能力考核,严守博士招生科学、公平、规范原则。
2.重视考生诚信,严抓考试纪律。对考试过程中考试诚信存疑的考生予以重点关注,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表演专业考生提交曲目
请视唱练耳方向、各表演专业方向考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各系招生考试办法中对主科考试曲目等的要求,于4月3日18:00至4月7日15:00之间填报曲目信息。
特别注意:报考曲目是表演专业主科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考生自主填报、认真填报;填报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修改曲目信息。
曲目填报方式为:
大陆考生:登录中央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提交曲目信息,网址为:https://yjszs.ccom.edu.cn/tp/zs/login/toLogin/bs。
港澳台考生:登录2026中央音乐学院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系统提交曲目信息,网址为:https://yjszs.ccom.edu.cn/tp/zs/login/toLogin/gat。
外籍考生:将报考曲目信息(含曲目名称、作曲家、时长)发送至邮箱ccombz@ccom.edu.cn,邮件标题按“考生姓名-报考专业方向-报考曲目”的格式命名。
三、入校、入场检查
考试期间,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网上打印准考证,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时间为4月8日-18日)、身份证件原件,从中央音乐学院西门入校,伴奏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随考生一同入校,除考生和伴奏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可陪同入校。
教学楼入口处设有智能安检门,考生、伴奏人员须通过安检后方可进入教学楼,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不得戴耳机,不得录音、录像,须将相关设备提前存入教学楼外的存包柜中。请务必合理安排时间,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到达。
四、考场规则
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各院系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要求参加各项考核环节,考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向他人透漏考试内容,不得将试卷、答卷和考试内容以任何方式(含微信等)转发他人。
请考生根据考试日程,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候考。
(一)面试、演奏演唱类考试
于考前30分钟开放候考场,考生须按照网上公布的时间提前到达候考场,随机产生的考试顺序将在候考场现场公布,因迟到等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按照随机考试顺序进行考试的视为弃考。
(二)笔试考场
1.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规定的区域逗留或交谈。
3.考生应在考前了解考试地点及考场有关注意事项。
4.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进入考场应主动接受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并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5.考生应按规定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凡因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在答题纸(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
6.考生须全程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7. 对于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拟录取
学校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录取政策,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拟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学校将向考生原所在学校或单位发起政审,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
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参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考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部电话:(010-66425586),邮箱:ccombz@ccom.edu.cn。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10-66425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