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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大会

信息来源:中央音乐学院 发布日期:2012-03-29 00:24:00 更新日期:2023-08-22 21:29:51

 

   

 

  3月15日下午,院党委、纪委在综合楼717教室组织学院各系、部、处、附中党政处级以上干部及重点职能部门成员,召开了我院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大会。院党委书记郭淑兰、院长王次炤、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逄焕磊、副院长周海宏、江小艾、叶小纲和校级领导肖学俊莅会。

  会上,逄焕磊同志向大家介绍了去年9月份教育部纪检组到我院检查工作的反馈意见,指出纪检组对我院贯彻落实两项法规的总体考核评价为平均92分,对我院两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和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通报了纪检组给我院提出有待解决的问题为党风廉政工作与各项管理工作需要不断地增强系统性和协调性,增强整体谋划,统筹推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与评价,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指标体系还需要完善,责任追究要进一步落实;反腐倡廉的制度还有待完善,制度执行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学校设备采购环节监督机制尚不够完善,需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此外,他还阐述了纪检组的几点建议:(一)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健全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加强对二级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和考核工作,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二)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制度建设,特别在招生制度建设上应有更高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同时着力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三)进一步规范设备采购工作,针对学校实际情况,成立由财务、资产管理、使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组,加强采购过程监督,逐步建立采购、管理、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防范机制。

  接下来,逄书记向大家介绍了学院党委根据纪检组上述意见和今年教育部有关的会议精神所制定的今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五项重点工作。其内容为(一)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坚定政治立场,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着力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责任追究的细化。(三)深化一岗双责制度,将其延伸到二级单位,并加强对二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检查和考核工作。(四)继续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在制度上不断完善招生工作的规范性。(五)进一步规范设备采购工作,成立专门的学院采购工作小组,通过调研建立防范机制,确保设备采购规范合理。此外,逄书记介绍了他在前一段出席教育部召开的纪委书记座谈会时的发言内容。他表示,教育系统是育人的家园、道德的高地,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受到当前基本社会道德失范的影响,国民的规则和法制意识比较薄弱,感恩和行贿在认识的界定上还存在有模糊的概念。而我院在全国音乐界的影响力与示范作用不容忽视,我们的部门领导对部门全员廉洁奉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仅要抓好本部门的工作,还要抓好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好部门的一岗双责管理制度。专业系的主任和总支书记都是第一负责人,要积极开展反腐倡廉的教育工作,及时提醒和教育大家杜绝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教学系部要在招生、招聘、推优、评先等方面特别注意,管理部门要把好部门人、财、物的关。领导班子要借助各种方式接触群众、依靠群众,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主动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党总支和各系在每年的工作计划当中要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领导干部要廉洁公正,使自身成为党风廉政工作中的表率,并推动部门的角色规范,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从院里到各系部遇到的重大的决策、任免、项目以及大额资金的使用都要严格依照“三重一大”的规则和程序来进行,用制度来约束、保护干部。希望大家从国家的高度,从我院在音乐院校影响力的高度,从对我院每一位教职员工保护和爱护上的高度,认真细致地总结一下本部门可能出现的问题,全面进行制度设计,为学院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王院长表示,当前国家对教育加大了投入,教育经费比原来要增加了很多,因此加大对于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势在必行。10年前学院的资产是9000多万,而现今我院的资产已经达到5亿多了,这些资产主要是在09年以后国家陆续对教育加大投入的结果。学院每年财政流水从原来的300多万已经发展到现如今的2亿多,对于如此大量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略微的疏忽就会对学院的声誉产生巨大的影响。学院各级领导都会面临所及财务的管理,院财务、资产管理部门要将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某些规定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条例一一列出来并发到各责任人的手上,使大家在涉及财务使用上能够自觉遵守上述要求,以杜绝学院在经济管理上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在日常物资采购、招生、人事管理等方面要特别注意依照教育部的规定来进行,坚决制止举办各种考前辅导班。各系处的中层干部一定要加强对全体老师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职责。

  郭淑兰同志指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年都召开会议研究全国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问题,提出新的任务。教育部和北京市每年都分别召开全国教育系统和首都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大会,把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视为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素质的高度予以高度重视。我院要贯彻好中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精神,抓好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要通过召开学院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予以落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郭书记在会上向大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中央及上级重大部署决策的贯彻和落实。引导和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坚定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政治纪律的领导责任,特别要加强对重点人的教育和管理,对于违反政治纪律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给予惩处。纪律检查部门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与学院的和谐稳定。要加强中央及上级单位对教育系统重大决策的贯彻、部署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发展规划纲要落实了37个教育项目,425个改革试点项目,其中我院有两个改革试点项目。我们要切实依照中央对教育资金使用的政策要求,合理地使用好对我院教育项目投入的资金,保障中央的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执行。(二)要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根据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提出要严把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七个关口的要求,郭书记逐项分析了上述方面可能出现的各种廉政风险问题,强调了在各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对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希望各部门的领导要切实肩负起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覆盖到所有业务工作和权力运行的地方,并且要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向决策环节执行环节、监督环节延伸,建立动态的廉政风险防控运行机制。(三)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增强对制度的执行力。她强调要对不同级别的干部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就必须在制度上不断进行完善,使制度切实落到实处,用制度管事管人。希望大家务必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各项政策入心、入脑,真正落实在行动上,肩负起党风廉政的责任。学院党委纪委要从切实关心和爱护干部、教师,并使大家都能健康成长的高度,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为学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最后,七位院领导与其分管的系、部、处负责人签署了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