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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教育工委高校心理教育督导组来我院进行评估工作

信息来源:中央音乐学院 发布日期:2011-12-07 10:57:00 更新日期:2023-08-22 21:31:24

     
  12月2日上午,依照《北京高校心理素质教育工作建设与评估标准》的要求,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以唐立军副书记为首的高校心理教育督导组(首都体育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吴淑荣、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中心主任蔺桂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心理咨询中心主任马喜亭、中国农业大学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施钢、北京交通大学心理咨询中心主任田宝伟、市委教育工委安全稳定处处长卢向红、市委教育工委宣教处处长王达品和于海同志)一行九人来我院进行了有关学院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工作的督导和评估检查。我院党委书记郭淑兰、副书记逄焕磊及学院相关各处领导在教学综合楼717会议室热情地接待了督导组一行。

  本次评估工作由我院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工作汇报会、督导组查阅相关资料和考察心理教育工作设施场所、及辅导员与学生座谈会等项内容组成。工作汇报会由郭淑兰书记主持。

  会上,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唐立军副书记首先介绍了北京高校心理素质教育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以及近几年来经过学校申报对于二十几所高校进行评估检查的情况。他强调,开展督导评估工作关键是要推动学校进一步贯彻中央和市委的有关精神,推动高校心理素质教育工作的专业化建设,提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心理指导和服务。督导组将利用半天的时间,在全面了解学校开展工作的基础上汇总情况,并在今年督导工作结束后向学校反馈具体意见。

  郭淑兰书记向督导组介绍了我院参会的各部门领导和学院的总体特点,概述了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素质教育在我院各部门的建设情况。她相信本次评估和督导工作会使我院的心理素质教育工作得到显著的提升,最终达到以评促进、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工作目的。

  逄焕磊副书记就我院有关心理素质教育工作向督导组作

  了题为《培养健全人格,促进健康成长》的学院心理素质教育工作总报告。报告中阐述了我院“预防为本、发展为主、治疗为辅、服务全体”的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工作原则;“优化心理品质、提高心理素质、促进学生成才”的工作目标;“培养健全人格,促进快乐成长”的工作理念。逄副书记回顾了从1993年以来我院逐年开设和健全学生心理教育的选修课与必修课程,设立心理咨询中心机构,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和心理咨询中心网站,成立心理学社团进行心理集体辅导,制定十二·五规划,加强学生辅导员与专业心理咨询队伍建设等一系列的建设性措施,介绍了我院以专业的态度和要求规范此项工作的开展,遵循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和音乐类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在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中逐渐形成了将宣传、教育、咨询、服务与危机干预相结合的教育教学、服务咨询、心理和预警干预体系的工作进程。总报告的内容具体详细,其中共包括(一)、建立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心理素质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规范课程建设,开展普及活动,搭建多样化的心理素质教育平台(三)、个体咨询与团体辅导有机结合,满足学生不同层次的需要(四)、构建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体系,有效进行危机预防(五)、不断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六)、针对音乐艺术类学生特点,开展表达性艺术治疗特色工作(七)、工作效果明显,对学生健康成长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共七大部分。历时近一个小时的报告使与会的督导评估组同志对于我院八年来对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的各项工作有了初步的认识,并引起了督导组同志对于我院结合实际落实各项工作的兴趣。总结汇报后,逄书记和叶冬梅老师分别解释和回答了督导组同志提出的若干问题,并当场对与会人员进行了5分钟的音乐情景放松心理治疗体验。

  会后,督导评估组的同志参观考察了我院心理咨询中心、治疗室等硬件设施,查阅了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在教学综合楼分别举行了学生和辅导员座谈会,对学院的心理素质教育教学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度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