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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物资采购、招投标和基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座谈会

信息来源:中央音乐学院 发布日期:2011-01-13 11:39:00 更新日期:2023-08-22 21:32:20

  

   

    1月6日,我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逄焕磊同志组织召开了中央音乐学院物资采购、招投标和基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座谈会。副院长江小艾同志、纪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雷蕾同志以及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上,逄书记总结了上一年我院纪委、纪监审和各个部门在有关加强廉政建设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方面所做出的工作成绩。向大家介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

  通过放映发生在高校基建工程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警示教育片和向大家通报近期某些高校相关人员在一些基建领域的涉案事例。向大家再次提出了要认真对待和真正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切实杜绝职务犯罪发生的紧迫性和严肃性。他指出,为规范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作的管理,有效推进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2010年3月8日,教育部制定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的若干规定》,进一步确立了用制度管权,用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针对近期我院东校区即将面临的大规模基建施工工程建设项目,逄书记向大家提出了要事前做好施工技术准备和加强在采购、招投标和基建等方面风险防范的工作要求。他嘱咐与会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法规内容,与院纪监审办公室相互协调,制定、健全和实施好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思想防线。强化“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注意关注、关心办事同志在工作和生活上的细节情况,注意分清朋友友谊与工作原则之间的关系。既要把学院的工作完成好,又要坚决杜绝在廉政方面出现问题。宣布学院拟定每学期所有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同志要召开联席座谈会,针对出现的问题和需要纪监审办公室协助解决的事项来进行大家研讨。此外,他还就今后将要举行的检校合作等工作事宜进行了简要的介绍。

  之后,我院纪监审办公室副主任彭丽同志介绍了《中央音乐学院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的制定过程,并就如何做好学院的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和招投标工作向大家提出了要求。

  纪监审办公室马洁同志针对草案制定的核心要点和具体内容规定向与会同志作了重点介绍。与会各部门同志就新拟定的《中央音乐学院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草案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充分地探讨与交流,经过对草案的梳理和调整,将由纪监审办公室修改后作为正式文件下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