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国社会音乐教育的发展,提高社会音乐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为音乐院校、音乐教育机构和社会音乐学习者提供师资认证参照。中央音乐学院特制定“全国音乐教师等级认证”标准,并开展中央音乐学院“全国音乐教师等级认证”培训工作。
中央音乐学院“全国音乐教师等级认证”培训项目,由继续教育学院牵头,在各系、各部门以及学院教学资源的全面支持下,历经两年多的考察、研究和试行,基本完成了认证考核标准、培训课程、考核流程等结构框架的设计工作以及部分教材编写工作。并且试办成功。
中央音乐学院“全国音乐教师等级认证”的培训考核内容,涵盖了钢琴、小提琴、古筝、二胡、长笛、萨克斯、大提琴、琵琶等器乐专业以及声乐、音基、电脑音乐制作等专业的师资培训。培训合格后,由中央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颁发《培训证书》,经中央音乐学院有关专家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央音乐学院“全国音乐教师等级认证”《认证证书》。通过宣传和试办,这个项目在全国社会音乐教师中得到了很好的反响。
经学院研究同意,“中央音乐学院全国音乐教师等级认证”培训项目,由中央音乐学院主办、继续教育学院具体承办,于2008年1月起正式开办。希望学院各部门积极配合,整合学院优势资源,共同完成这个项目并使之持续发展。
详情请登陆中央音乐学院继续教育网网站:http://www.ccmce.net
中央音乐学院
200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