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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作曲系师生获文化部第十七届全国音乐作品奖

信息来源:中央音乐学院 发布日期:2013-03-19 18:05:00 更新日期:2023-08-22 21:29:22

  2013年1月在京揭晓的第十七届全国音乐作品评奖(合唱、室内乐)中,来自全国197首作品(其中,合唱作品85首、室内乐作品112首),作曲系研究生刘晔(指导教师:罗新民)的《小河淌水》荣获合唱作品二等奖,本科大三学生胡晶莹(指导教师:郭文景)的《次撮》荣获合唱作品三等奖,青年教师周娟的《我的精神家园》荣获室内乐作品三等奖;另外,本科大四学生陈艺雪(指导教师:唐建平)的作品《尊》和李歌立(指导教师:郝维亚)的作品《主题与变奏》荣获室内乐优秀奖。

  由文化部主办的全国音乐作品评奖是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音乐创作领域的国家政府奖项。该奖项始创于1980年,从2003年起固定为合唱与室内乐、交响乐、民族器乐3个类别,每年轮换举办比赛,迄今为止已成功举办17届,推出了一大批优秀音乐作品。据文化部艺术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注重获奖作品的含金量是本届评奖活动的一大特点,获奖作品代表了当前音乐创作的最高水平。

  本届评奖甚为严格,室内乐作品一等奖空缺,二等奖仅一名,获得三等奖的《我的精神家园》是一部为三位维族艺人和大型室内乐创作的、旨在用新的方式和观念、传承和保护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品,篇幅宏大,构思精巧。

  刘晔的无伴奏合唱作品《小河淌水》是根据原云南民歌为素材,大胆尝试了各种现代的合唱技法,如人声器乐化,音响化等。作者运用横向可动对位的技法将原主题的尾巴变成对题,一直反复,好似宇宙间生命轮回,周而复始,这就是曲作者内心所流淌出来的《小河淌水随想》。

  胡晶莹的混声合唱作品《次撮》大量运用了丰富的民间音乐特色,根据儿时的记忆,将湖北民间艺人“彩龙船”这一将要遗失的欢庆佳节活动,片段式的重现,充分表现了南方山间的人文气息。曲作者巧妙将民族音乐素材与现代音乐写作技术相结合,并以湖北方言式的演唱带来非凡的效果。胡晶莹是本届获奖者中年纪最小的一位90后,也成为历届全国音乐作品评奖以来获奖者中最年轻的一位。

  特此向以上师生表示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