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院新闻

音院新闻

第三届中国国际声乐比赛获奖声明

信息来源:中央音乐学院 发布日期:2005-11-17 00:00:00 更新日期:2023-12-27 15:35:58

        2005年10月18日第三届中国国际声乐比赛历时12天在宁波落下帷幕,我获得女声组第一名和中国艺术歌曲优秀演唱奖,组委会在获奖音乐会上临时要求我演唱《我住长江头》,整个事件经过如下:
        首先, 我在比赛中演唱中国曲目是谷建芬的《那就是我》,因为获得中国艺术歌曲优秀演唱奖的三名选手都演唱的《那就是我》,组委会考虑到整个音乐会的色彩如果都唱《那就是我》比较单调。将《那就是我》分配给意大利选手瓦格钠?阿纳斯塔西娅演唱。组委会在10月18日凌晨一点多钟,即在评委会公布决赛结果之后,临时通知我演唱《我住长江头》。我只是在前些年接触过这首歌,在脑海里几乎淡忘了。
        当时已是10月18日凌晨一点多钟了,我已经累得无暇考虑。何况我必须服从组委会的安排,并努力完成好。回到宾馆洗漱完已是凌晨3:00点多了。我拿到《我住长江头》谱子是10月18日中午12:00点多钟,10月18日下午2:00点开始排练颁奖仪式和摄像机走机位,10月18日下午4:00点只合了一次《我住长江头》,当时我还没背下来是看谱唱的。晚上我为背谱饭也没吃。10月18日晚19:30分音乐会开始,我在晚会上已是背谱演唱这首歌,由于我对《我住长江头》这首歌曲没有充分的时间准备,演唱的不完美,但这不能代表我参赛所演唱的中国曲目的水平。为了澄清此事以免造成他人误解,降低国际声乐比赛的威望,特此声明。
        诚然我现在也得到一个永远铭记的教训,就是没有准备好的作品是不能拿出来演唱的,尽管你以超凡的记忆力把它记下来也不行。因为不符合艺术的基本规律。艺术需要时间的打磨和历练。
        我在这篇声明的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向给我提出批评指教的这位前辈请教。您将我的一张以前演出的照片随同这篇《中国国际声乐比赛生命力在哪里?》刊登在音乐周报2005年10月28日第40期上,我想请问这张照片你是在何处得到的?或者是何人向你提供的?您登载他人的照片经过本人同意了吗?显然没有征得我的同意,我对这一切全然不知。首先,这张照片根本不是中国国际声乐比赛的照片。在比赛期间拍照,其一,需要组委会授权颁发的记者证,其二,需要经组委会的许可。显然您只是个学者而不是记者,您又没有现场拍照的权力,那么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刊登与比赛无关的照片,算不算侵犯肖像权?其次,大家都知道美声唱法比赛中是不允许采用扩声设备的,要靠真功夫,根本就不会出现手持话筒的场面。而您的文章中刊登的另外一位男声组获奖的选手的照片,却是手持话筒在演唱。您觉得在您选择他人这样的题材的照片,在您的评论中国国际声乐比赛的文章中出现合适吗?这样做行内、行外乃至声乐界的朋友会怎样看待您的做法?您对艺术的要求应该是很严谨的,而您的语言行为对他人是这样的不负责任。您可能是疏忽大意了,已经在各种角度上歪曲了别人的形象,侵犯了他人的权益。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完善自身修养的法宝。人无完人,为了艺术的真谛,我们都需要很好的自醒。谢谢关心批评我的前辈爱护我的老师和同行。
        对艺术要认真、要精益求精,对观众负责、对读者负责、更对自己负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