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精神,结合我院学生专业特点和就业实际情况,我院于近日正式公布了《中央音乐学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院发[2006] 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和政策保障。
《实施意见》指出,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生力军和接班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特别是到西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对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青年学生的爱护和关心。作为全国“211”工程唯一一所重点艺术院校,我院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者和国家音乐事业接班人的重任。我们要认真贯彻、深刻领会中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真正把我院毕业生的人才资源优势变成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实施意见》进一步从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就业指导、完善政策保障等方面对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这也是我院落实教育部2006年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将更加推动我院就业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引导和激励毕业生自觉选择到基层、到艰苦环境中锻炼成才,帮助毕业生树立与市场经济体制、与先进文化、大众文化相适应的职业观、择业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