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音乐爱好者的音乐艺术技能和审美水平,构建起一套融社会音乐教育、学校音乐教育与家庭音乐教育于一体的综合音乐教育模式,我院与教育部考试中心合作,共同推出了“全国音乐等级考试”项目。
5月8日上午,在我院演奏厅举行了该项目的启动仪式。出席活动的有教育部考试中心副主任李光明,我院院长、考级委员会主任王次炤和党委书记郭淑兰等有关领导,以及40多位来自国内考级考点的负责人和新闻媒体记者。仪式由我院党委副书记、考级委员会副主任逄焕磊主持。
王院长首先致欢迎辞。他表示,中央音乐学院以“普及音乐教育、提高国民音乐文化素养”为己任,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便举办了社会音乐水平考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为了使考级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我院与国家权威的专业化教育考试机构——教育部考试中心合作,共同推出这一全新的社会音乐学习与评价体系。他希望双方能够精诚合作,严把质量关,为社会音乐教育和全民文化素养的提高作出自己的一份努力。
李光明副主任在发言中就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出了四点建议:第一要高度重视项目的设计。在项目设计中要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特别强调对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态度和自信心的培养,要在音乐教育中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审美情趣,促进个性的全面发展。第二要高度重视项目的运作。要积极面向市场,强化合作意识、服务意识,加强沟通,优势互补,实现考试与培训的协调发展。第三要高度重视考试培训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加强科学管理水平。第四要以质量求生存,以服务求发展,树立品牌意识,努力将全国音乐等级考试培育和打造成社会音乐评价的精品项目。
教育部考试中心社考处处长王莉从体系设计、命题、考务管理、评价等方面介绍了项目的主要情况。该项目由考试中心组织考务管理,双方共同制定考试标准。它主要分为两大项:一是声乐、器乐的专项音乐表演技能考试(分十个级别),二是音乐基础知识考试(分三个级别)。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在原有考级的基础上,双方已重新组织音乐、心理、教育测量和计算机等方面的专家对各项音乐表演技能的考试标准,进行了更为科学合理的调整,编排了新的教程,并特别设置了较为规范和系统的“音乐基础知识”考试项目,编写了《音乐基础知识——乐理?视唱练耳分册》、《音乐基础知识——音乐常识分册》两本教材。音乐表演技能考试仍采取面试的形式,而音乐基础知识则将采用机考。考务工作主要采取两种模式,一是继续利用各地方原有的音乐考级考点,二是启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分布在各地的管理机构。
《音乐常识分册》和《乐理·视唱练耳分册》的主编、我院戴嘉枋、赵易山教授分别向大家介绍了两本教材的编写原则和理念。《音乐常识分册》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和提高业余音乐学习者的音乐素养。通过聆听和学唱的方法,使学生了解古今中外丰富多彩的音乐文化形态和知识,从而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受、感知、感悟和评判能力,帮助并促进其音乐艺术表现力和创造能力的提高。考虑到孩子们的学习心理,该书的编写以由浅入深、以点带面为原则,将知识性和趣味性融为一体。《乐理·视唱练耳分册》的编写,充分考虑到了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进一步加强了音乐性和趣味性,在教学上突出合作性,注重开启孩子的创造性,使学生通过学习,掌握音乐的基本技术,并将其转化为驾驭音乐的能力。
最后,主管考级工作的逄焕磊副书记表示,已经走过近20载的“中央音乐学院社会音乐水平考级”,将逐渐变更为“全国音乐等级考试”。虽然名称有了变化,但我们依然会一如既往地本着为考生、家长和社会负责的态度,认真扎实、全力以赴地做好工作,为国民音乐素质的提高尽到我们应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