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6日下午,中央音乐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在717会议室召开。党委书记郭淑兰、院长俞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逄焕磊,党委副书记苗建华,副院长江小艾、肖学俊、叶小纲,以及全校各院、系、部、处以及附中相关负责人及党总支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逄焕磊主持。会上,郭淑兰书记、俞峰院长做了重要讲话,各部门负责人、党总支书记与党委书记郭淑兰、院长俞峰以及各分管院领导签订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逄焕磊做了总结讲话。
郭书记在讲话中强调:2016年学校党委全力强化“四个意识”,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践行党章党规党纪,坚持立德树人,我校纪律建设不断深化,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不断提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也得到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2017年我们要一如既往,不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持续深入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提六点要求: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和教育系统2017党风廉政视频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二要深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发力的抓手,各位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执行总则条例,一定要坚持党的领导。三要不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性观念。四要严守“六大纪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五要强化责任担当,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也要承担职能监督的责任。六要推动问责制度落地,强化追责问责。
郭书记讲话之后,各教学系主任、总支书记与书记、院长实行“双签”制度,各党政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院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无论是各系与书记、院长的“双签”还是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院领导签订责任书,其目的都在于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明确化、细致化,落到实处,更加体现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精神。同时也体现了书记和院长的主体责任意识,党政同责任意识和一岗双责意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之后俞院长做了讲话。俞院长再次对责任书内容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解读和要求,提出:一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引领立德树人,认真贯彻和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二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本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三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从实加强纪律建设。四要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五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六要加强行风建设,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北京市各项管理规定,预防和治理本部门(分管部门)不正之风的发生。七要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本部门(分管部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对本部门(分管部门)人、财、物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八要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失职渎职的进行严肃查处问责,如本部门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逄焕磊结合中纪委第十八届七次会议和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做总结性讲话,简要介绍了今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并强调,要结合我院工作特点,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不断深化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我院良好的党风,校风,教风和学风,创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