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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中个别课、小组课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9 16:21:00 更新日期:2023-07-28 16:07:21

中央音乐学院办公室

院发〔2013〕1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中个别课、小组课管理的通知

各系、教务处、人事处: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现将我院本科教学中专业个别课、小组课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请相关系处严格执行。

一、 各系应于每学期开学两周之内,将经系主任签字后的本科生专业个别课、小组课排课表,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二、 本科生专业个别课、小组课的排课时间不应与学生共同课冲突。

三、 教师上课考勤要求:

1.所有本科专业个别课、小组课必须在教学楼、琴房楼上课。

2.教师在取、还教室钥匙时,应在签到表上签署以下内容:

(1)教师签名

(2)到达和离开时间

(3)上课学生人数

四、 自2013年12月1日起,本科生专业个别课、小组课工作量由教务处根据老师实际上课签到情况核定报人事处,各系不再上报。

五、 人事处应严格按照教务处上报情况,核定考勤和工作量,并依此作为核发教师岗位津贴的依据。

六、 教务处在各教室外公示该教室排课表,并严格管理教师签到。

七、 院领导按照对口联系基层院系分工,落实各系上报工作。

中央音乐学院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