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学院内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宗教工作,以及侨务、对台和海外联谊工作,加强党的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2、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和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在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好通报情况、征求意见等各类座谈会或其他活动。负责民主党派、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沟通,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共同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和稳定做出贡献。
3、积极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协助各民主党派组织成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对成员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要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才兼备、有一定影响和代表性、热心民主党派工作的中青年骨干逐步充实到民主党派队伍中。支持民主党派成员参加各党派上级组织和统战系统举办的学习座谈会、报告会和培训班等。协助民主党派按照组织发展程序做好新成员的推荐、考察和选拔工作。
4、对师生员工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逐步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深入人心。自觉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各民族师生的团结。切实关心少数民族教职员工与学生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5、积极宣传贯彻国家和北京市有关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法律和规定,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办实事。认真做好港澳台学生工作,以适当方式,会同港澳台工作部门组织港澳台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联谊、参观等活动,增强他们对祖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岗位职责
1、熟悉和掌握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统战工作的计划、规划,提交工作总结;
2、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协助他们做好发展新成员的推荐、考察工作和基层组织负责任的培养、选拔及推荐工作;
3、制定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目标和计划措施。负责向党委和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各方关系,向各级民主党派组织、政协及各级政府举荐人才;
4、负责我院民族宗教工作,在全院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关心少数民族教职员工与学生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5、做好有成就、有影响的出国、归国留学人员工作;
6、做好归侨、侨眷、台胞、台属、港澳地区同胞及亲属和台湾学生的联系交往,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在维护祖国统一、振兴中华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侨联开展的各项工作;
7、制定并落实党的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深交朋友、广交朋友的制度,负责各类统战人士的来信来访工作, 搞好调研工作,向上级党组织提供统战工作的理论依据;
8、促进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各类统战代表人士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在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好通报情况、征求意见等各类座谈会或其他活动;制定并落实意见、建议回复制度;
9、协助组织部长做好干部换届考核、选拔考察和培训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中国共产党
关于发展两岸关系、推进中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大主张
中国共产党关于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同志就发展两岸关系、推行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提出八项主张:(1)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2)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我们不持异议.(3)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4)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5)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造福整个中华民族。(6)中华各族儿女共同创造的五千年的灿烂文化,是维系全体中国人的精神纽带,也是实现和平统一的重要基础。(7)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强烈愿望,保护台湾同胞的一切正当权益。(8)欢迎台湾当局的领导人以适当身份前来访问,也愿意接受台湾方面的邀请,前往台湾.可以共商国是,也可以先就某些问题交换意见
统战部门的主要职能
各级统战部是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50年代初,党中央就为统战部门确定了"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的基本职能。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后,随着统一战线的迅猛发展,统战部门的基本职能内涵加深,内容更加丰富。目前,统战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1) 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中央和各级党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3) 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和华侨华人中的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
(6)负责联系工商联、联系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选拔、培养积极分子队伍。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 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10)完成中央和各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