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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中个别课、小组课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05 11:22:00 更新日期:2023-07-28 16:03:00

各系、教务处、人事处: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院本科教学质量,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现将我院本科教学中专业个别课、小组课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请相关系处严格执行。

一、各系应于11月14日中午11:00前,将经系主任签字后的本科生专业个别课、小组课的排课表,报送教务处李鲁明处。

二、本科生专业个别课、小组课的排课时间不应与学生共同课冲突。

三、教师上课考勤要求:

1. 所有本科专业个别课、小组课必须在教学楼、琴房楼上课。

2. 教师在取、还教室钥匙时,应在签到表上签署以下内容:

(1) 教师签名

(2) 到达和离开时间

(3) 学生考勤情况

四、自12月1日起,本科生专业个别课、小组课工作量由教务处于月末根据老师实际上课签到情况核定报人事处,各系不再上报。

五、人事处应严格按照教务处上报情况,核定考勤和工作量,并依此作为核发教师岗位津贴的依据。

六、教务处须在各教室外公示该教室排课表,并严格管理教师签到。

七、院领导根据联系基层院系分工,落实各系上报工作。

中央音乐学院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