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和积极宣传国家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督促协助学校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和劳动保护工作。
三、主动听取和了解教职工的疾苦,组织发动教职工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做好特困教职工的困难补助与扶贫工作,积极开展送温暖工作和意外伤亡教职工的优抚工作。做教职工的贴心人。
四、关心患病教职工,对他们及时进行慰问,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五、组织和召开当年退休教职工座谈会工作,并将座谈会中所提建议上报学校。
中央音乐学院工会
200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