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考通知
为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京考自考〔2021〕16号)精神,经北京教育考试院2026年第4次院务会研究,决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教育(音乐方向)专业(专升本),首次考试时间为2026年10月,主考学校为中央音乐学院。
本专业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本科专业的水平要求相一致;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4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3学分及以上,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教育专业(专升本)毕业证书。
考生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且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及北京市《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获得由主考学校授予的艺术学学士学位。
二、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01B0055(国家代码040105)

备注:不考外语者须另加考2门选设课程补足学分。
考核方式说明
1. 本专业所列笔试课程,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实践课程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计分。
2. 毕业论文要求:考生须取得本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应在主考学校指导下进行,须由考生独立完成。经主考学校审核并通过答辩后,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评定成绩。
三、2026年下半年课程考试安排
1.笔试课程考试安排

2.实践课程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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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
设计:王佳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