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建设与管理处10万元以下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校园建设与管理处(以下简称建管处)招投标及比选工作,提高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央音乐学院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建管处工作实际情况,本着规范流程、提高效率的方针,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采购形式
第二条 建管处负责进行的采购项目包括建设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物资采购、维保服务等,根据项目性质和规模的不同分别采用询价、比选、单一来源采购等。
第三章 校内配备供应商库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 校内配备供应商库(合同期内学校招标遴选入围单位)的采购方式为向库内供应商询价,与有效报价最低的单位成交。询价单详见附件一。
第四章 1-10万元的采购方式
第四条 10万(不含)以下——5万(含)的项目采用公开比选,公开比选信息在中央音乐学院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官网(http://www.ccom.edu.cn/szc/dzgljg/xygl/tzgg/)发布。此类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论证实施方案及造价,将比选结果形成请示文件,上报学院批准后实施。
处内公开比选的项目,第一次报名阶段不足3家报名,将发布二次比选信息,若第二次仍不足3家报名,将直接进行评审或按单一来源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如没有单位报名,项目负责人需重新论证、编制比选文件,重新发布比选信息。
第五条 5万(不含)以下——1万(含)的项目采用公开询价,询价文件设置资格性条款。评审过程中资格性条款通过后,进行综合考量,与有效报价最低的单位成交。此类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论证实施方案及造价,并经分管处长、处长研究同意后,上报学院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1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论证方案及造价合理性后,报分管处长、处长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 维保的设备设施采购方式
第七条 舞台系统(舞台机械、灯光、音视频)、电梯、空调、中水、机械停车库、绿化、分时分区智能控制、节能监管平台、燃气锅炉、循环泵、化粪池清底、隔油池等设备设施有专业维保单位时,签署维保合同的供应商在10万以内的设备、材料、维修等采购项目有优先采购权,在与供应商签署维保合同时须注明。
第六章 单一来源采购
第八条 特殊行业,如给排水、电力、热力、天然气等可视具体情况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第七章 评审人员家组成
第九条 处内公开比选的项目,评标小组成员由处领导指派不少于3人组成,并由涉及业务的分管处领导全程监督,确实重大的经处务会确认后,以综合评分最高者评选出成交单位。
第八章 廉政与监督
第十条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防腐拒变能力,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督促检查。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试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建管处。
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2021年9月22日
附件一、询价单
项目名称
|
|
经费来源
|
|
项目负责人
|
|
电话
|
|
邮箱
|
|
询价内容描述(包含规格、数量、供货期/服务期/工期、质保期、报价有效期等技术参数,可附具体清单明细):
|
以下内容由报价单位填写
|
报价内容(包括重要的技术指标,相关清单报价,可附清单明细):
报价总金额(元/人民币):
是否优惠:
承诺书:
1、 我公司承诺具有承担此次项目的能力;
2、 我公司承诺响应文件中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和有效的;
3、 我公司将按时完成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及贵单位交付的其他关联性工作;
4、 我公司承诺派驻专业人员全程追踪甲方询价的相关服务;
5、 我公司承诺未与其他响应供应商串通报价,未以他人名义报价,未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6、 我公司承诺监督落实好甲方询价有关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公章):
时 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