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组织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院发〔2021〕72 号
根据《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条例》设立中央音乐学院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指导下,为消除疾病传播,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促进文明校园的建设,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美化校园环境工作。
一、机构设置
1、机构名称:中央音乐学院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委会)
2、常设办公室: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3、机构成员
(1)主任:主管副院长(柯扬)
(2)副主任: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处长(赵海)、教务处处长(汤琼)
(3)组员:学生处副处长(刘兴辰)、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副处长(赵运生)、附中校长(娜木拉)、各系主任。
二、爱委会工作职责
1、贯彻实施政府部门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方针政策。
2、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统一规划布置和协调校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3、指导检查和督促学校各有关部门和物业公司履行各项爱委会工作任务。
4、组织动员师生员工参加爱国卫生活动。
5、监督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规章落实情况。
6、负责监督全院环境卫生、消杀等工作落实情况。
7、督促落实卫生防疫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8、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卫生意识,保护校园学习环境。
9、开展爱国卫生监督检查评比和效果评估的工作。
10、负责全校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爱委会工作方案
1、常规工作
(1)每年4月为爱国卫生月,主要任务是动员全校师生大扫除,改善校园环境。
(2)每年9月为登革热病预防月,主要以灭蚊为主,降低蚊蝇的密度、进行科学施药。
(3)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为全院卫生劳动日,并纳入学生劳动教育体系,消除卫生死角,动员全校学生参与该项活动。
2、专项工作要求
(1) 除“四害”工作。爱委会制订具体措施对校园 “ 四害 ” 孳生地进行整治,消灭老鼠、苍蝇、蚊及蟑螂等病媒生物及消除其孳生场所,对校园 死角适时喷洒药剂进行消杀,使病媒生物的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 下,各部门按照学院爱委会的布置做好落实工作,健全工作登记制度。
(2)食品卫生监督与管理。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是防制食源性病毒传染的 重要工作,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小组,按照《食品卫生法》和教育部《学校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学校食堂、餐厅进行检查监督, 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健康教育。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宣传科普知识,充分利用报栏、校园网络及发放宣传手册等,加强对师生员工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治传染性疾病的知识,营造清洁美丽的校园环境、保障学校的稳定健康发展。
中央音乐学院
2015年4月20日制定
2021
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