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绿化委员会机构设置及
工作职责
院发〔2021〕73号
根据国家、北京市关于生态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创造优美、和谐的校园环境,促进校园生态文明建设。设立中央音乐学院绿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绿委会)。
一、机构设置
1.名称:中央音乐学院绿化委员会
2.绿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3.绿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主管副院长(柯扬);
副主任: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处长(赵海)、附中校长(娜木拉)、教务处处长(汤琼)、工会常务副主席(潘国强)、学生处副处长(刘兴辰);
组 员:赵运生、叶冬梅、路继超、李婷、马德亮、
闫琦。
二、绿委会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园林绿化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按照学校整体规划,制定学校绿化与景观建设工作的计划并做好实施。
3.指导检查学校相关部门履行各项绿化工作职责。
4.动员组织师生参加义务植树和校园绿化工作,并纳入学生劳动教育体系,做好每年的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工作。
5.开展绿化生态环境教育工作,宣传科普知识,充分利用报栏、校园网络及发放宣传手册等,加强对师生员工宣传教育,营造校园清洁和绿化美化的生态校园环境。
6.总结交流绿化工作经验,推动绿委会工作的开展。
中央音乐学院
2015年4月20日定
2021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