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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图书馆特藏文献的使用规定

发布日期:2019-07-12 09:37:00 更新日期:2023-07-28 15:49:04

本规则适用于本馆特藏文献的使用,内容包括:图书、乐谱、手稿、古籍、档案、报刊、节目单等特藏文献。为了更好的收藏与保存这些资料,使读者合理利用,特规定如下:

1、特藏文献的使用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阅览内容、学术研究目的及用途等),由图书馆馆长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2、不得拍摄和扫描等复制方法。

3、特藏文献一律不可携带出室。

4、特藏文献不提供个人外借阅览服务,

5、个人仅限特藏文献电子件阅览,不提供原件阅览。

6、阅览须提前预约,预约可在学院微信企业号图书馆专栏留言。

7、未经许可读者不得随意进入特藏文献书库。

中央音乐学院图书馆保留对此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具体实施过程中将对此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

图书馆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