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协同办公平台采购项目进行校内比选,现邀请合格参选人前来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 项目名称:中央音乐学院协同办公平台采购项目
二、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三、 采购需求:为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和行政办公效率,推进央音协同办公平台建设工作,供应商须提供包括不限于线上+线下使用模式、文件流转流程、0A 协同办公一期建设内容,综合门户集成(办事大厅+OA 协同办公)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情况及需求)
四、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五、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六、 参选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违反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3未向采购人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参选人均无资格参加比选;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七、 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及方式:
1.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
2.比选文件领取方式:参选人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到jianglinlin@cmeetc.com进行报名。
八、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8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九、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比选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中央音乐学院办公楼二层会议室。
十、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一、 本公告在中央音乐学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发布。
十二、 联系人信息:
名称:中央音乐学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项目联系人:王世君、姜琳琳、喻晓娇
电话:18610097097
邮箱:jianglinlin@cmeetc.com
中央音乐学院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