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财处是中央音乐学院的一级财务机构,负责全院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主要职责有:
1. 在学院负责人领导下,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财经政策、法律法规;
2. 组织制定学院的财会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会计法》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能;
3. 组织编制学院年度预算、决算,统筹合理安排各项资金;
4. 监督系、处各部门预算的实施;
5. 按时完成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编制工作,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如实向学院负责人提供财务收支情况;
6. 参与拟定和审查学院的经济合同、协议,并且监督执行;
7. 负责校办企业和内部独立核算部门的会计监督工作;
8. 负责学院的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学院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9. 做好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资产管理主要职责有:
1.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单位关于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
3. 制定学院采购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4. 根据相关规定,组织采购学院需要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5. 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管理,调剂调配,清查登记,资产报废,统计报告等日常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6. 按时完成各种资产报表编制工作;
7. 负责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工作;
8. 负责校办企业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