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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基建工作守则

发布日期:2010-11-26 15:04:00 更新日期:2023-07-28 16:11:49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

三、廉洁勤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仆意识。

四、努力学习和贯彻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计划,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五、加强基建工作科学决策,合理运筹,讲究效益,力求节约,避免浪费。

六、听取用户和施工单位意见,积极协助用户及施工单位解决困难。

七、基建工程实行民主决策、项目管理、定额设计、专款专用的科学管理办法,基建处全体成员,要加强责任心,为科学管理献计献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八、努力学习有关业务,精心组织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成施工计划。

九、严格合同管理,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坚持设计施工按规范,操作按规程,检查评定按标准,保证工程质量。